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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中国十大石油新闻盘点dd-【新闻】

发布时间:2021-04-09 10:56:56 阅读: 来源:皇冠厂家

2010中国十大石油新闻盘点

在当今世界主题的关键词中,一定少不了“能源”二字。它拥有着足以席卷全球财富的秘密,也极有可能触发一系列世界地缘政治斗争,而我们每一个人都将身陷其中……因此,能源问题在受到各国政府空前重视的同时,也牵动着普通百姓的神经。

在即将过去的2010年,我国能源界究竟发生了哪些大事,吸引着全球的眼光,决定着未来的发展和走向?在能源难题的背后,我国又有怎样的应对之策?本期,《中国能源报》将为您系统盘点2010年石油、天然气、煤炭、火电、风电、太阳能、核电等各个领域的重大新闻事件,敬请关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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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EWS·2010

以油“祭旗”资源税改

6月1日,新疆正式将原油、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,税率定在5%。由此拉开了全国资源税费改革的大幕。

根据规定,纳税人开采的原油、天然气,自用于连续生产原油、天然气的,不缴纳资源税;自用于其他方面的,视同销售,依照改革后的新规定计算缴纳资源税。三种情况可免征或减征资源税,这包括: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、天然气,免征;稠油、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,减征40%;三次采油,减征30%。

点评 新疆资源税改方案一出,地方政府眉开眼笑,石油公司暗暗叫苦。

的确,对于石油生产企业而言,这一改确实伤筋动骨。各个证券公司的评估报告中,略带差异的数字表述着一个不带差异的观点:石油公司的成本因此将有较大幅度增长。在中金公司的测算中,资源税改若在全国推行,意味着中石油每年将要多缴纳约百亿元税金。这不是一个小数目,尤其是石油行业同时还承担着石油特别收益金、矿产资源补偿费、矿区使用费等各种费用。

而问题的矛盾之处在于:石油行业正面临各类成本急速上升的剧痛,尤其是一大批陆上油田开采了50多年,已进入“三高”时期,未来油气勘探开发的主要方向是低渗透、低丰度、低品位的油气,高投入、高成本、高风险将会一直伴随着石油行业。同时,石油行业也是耗能大户,近年来水、电、气等各类能源价格不断攀升,使得石油操作成本大涨。在这样的背景下,如果资源税改革“一刀切”,这种情况将会加剧。

当然,从战略资源和国家能源安全的高度出发,资源税是必须改革的。只是,此项改革不能仅仅强调“快”和“狠”,还得“准”。要充分考虑石油行业的实际情况,区别对待并相应调整配套方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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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EWS·2010

“新36条”下的

希望与困惑

5月13日,国务院发布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”,简称“新36条”。其中第8条特别提到,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建设。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,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。支持民间资本参股建设原油、天然气、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。

不久之后,中石油主动向民营石油企业抛出2000亿“橄榄枝”谋求合作,而国家石油储备体系大门也首次向民营油企开放,3家民营企业成功中标国储油项目。

点评 5年前,“非公经济36条”颁布;5年后,“新36条”出台。

如果说,5年前“非公经济36条”一度为广大民营油企带来了生存与发展的福音,那么,较为惨淡的现实成功地与时间联手,教会了民营油企冷静与理性。面对时隔5年再次出现的好消息,民营油企最关心的是:这次是不是“玻璃门外春天”的又一场轮回?

于是,民营油企如今将更多的希望寄托于配套政策的落实,而并非一纸公文的字面规定。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对此有个形象的比喻,“新36条”的出台意味着过去在某些方面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“红灯灭了,绿灯亮了”,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配套政策,画出“斑马线”让民营企业通过。

接下来的合作事件、储油事件无疑与“新36条”相得益彰,民营油企也因这接连注入的两针“强心剂”而颇为兴奋。然而,时至今日,“新36条”的配套措施仍然雷声大雨点小,在翘首期盼了半年之久后,民营油企再次陷入等待的寂静。只是不知这新一轮的等待,能否出现他们所期望的结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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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EWS·2010

大连海殇

7月16日18时50分,大连新港一艘30万吨级的外籍油轮在附加添加剂时,引起陆地输油管线爆炸,继而引发大火和原油泄漏。经过十多个小时的扑救,大连新港输油管道爆炸现场储油罐的所有阀门全部关闭,火势基本扑灭。

据悉,事故原因是油轮在已暂停卸油作业的情况下,继续向输油管道中注入含有强氧化剂的原油脱硫剂,从而造成输油管道内发生爆炸并引起火灾。事故导致约1500吨原油泄漏入海,并造成一名消防战士死亡,直接经济损失约1个亿。

据海事部门监测,此次事故造成大连港附近水域约50平方千米的海面污染,其中重度污染区约10平方千米,最厚油层厚度达30厘米。

点评 由于与BP墨西哥湾漏油事故发生时间间隔不久,大连这场输油管道爆炸也被业内看作是“中国版BP事故”。类似的情节,诠释着相同的道理:安全生产,是无论怎样强调也不过分的。

与煤炭生产的作业特点不同,石油生产是地面操作,有很严格的标准和规范,发生安全问题的几率并不大。如果能够控制得好,石化生产中发生事故的概率其实非常低。可是即便如此,近两年柴油泄漏、石化厂爆炸、管道爆炸等或大或小的事故始终没有“消停”过。

的确,我们也必须承认,每次事故发生之后,上至国家、下至企业都能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。好比这次大连输油管道爆炸,原本预计将封港10天进行清油工作的大连新港,由于清污工作进展顺利,从20日17时起,也就是事故发生后的第4天,即全面恢复通航。

然而,我们更应该承认的是,当应对成为一种经验,它的对面就是耻辱的教训。对于安全生产而言,止于事后反省,事故将永无止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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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EWS·2010

“管道法”护驾8万公里

地下长城

6月25日,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》(简称《管道法》),并于10月1日正式实施。

《管道法》主要强调了企业是石油天然气管道的主要责任人,对管道企业的义务作了较多的补充:强调企业要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;增加了管道企业应保证管道建设工程质量的规定;要求管道企业在管道建设中应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;管道的安全保护设施应当与管道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使用。

另外,《管道法》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: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照管道保护法主管全国管道保护工作;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管各辖区管道保护工作等。

点评 随着我国油气事业的发展,管道也呈现出蓬勃态势:目前有70%的石油、99%的天然气通过管道运输,长输干线管道已达8万公里,海上油气管道近5000公里。

然而,事故却与发展相伴而生,除腐蚀、管材质量、施工质量和突发性自然灾害等因素外,人为因素导致的意外事故和恶意的打孔盗油(气)亦成为危害管道安全的“杀手”。当爆炸、泄漏、停输越来越多地发生时,人们不禁要问:谁来守护这8万公里地下长城的安全?

《管道法》作为我国第一部保护特定设施的专门法律,将“安全”凌驾在了“经济”之上。也就是说,《管道法》中强调的不再是过去的“技术可行、经济合理”,而首先是安全、环保,然后才是可行、经济。

这在管道的发展中,可以称得上是观念的一次革新,它给予了管道规划、建设与维护一个新的“风向标”。这也意味着:法律不仅仅给管道安全披上了外衣,而更将渗入到它的各个环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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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EWS·2010

谁动了我的柴油

10月以来,全国多地出现“柴油荒”。

“柴油荒”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,我国于2008年、2009年都曾经出现过类似的现象。对于此次“柴油荒”发生的原因,主要有以下几个代表性观点:一是“拉闸限电说”:根据十一五规划,单位GDP能耗在5年内必须下降20%。为完成节能减排目标,不少地方纷纷出台拉闸限电政策。企业只得重金购买柴油发电机保障机器运转,节了电却废了油。二是“检修说”:国内炼油厂8—9月大规模检修,导致柴油产量明显下降。国际油价持续高位震荡,地方炼油厂炼油成本增加,利润减少,生产积极性下降,出现减产甚至停产。三是“季节说”:临近年末,各地进入基建工程施工旺季,工矿企业用油增多,禁渔期结束,沿海地区渔业用油需求恢复加上秋耕季节也到来,农业机械用油上升……

点评 “柴油荒”以前不是没有,事实上,它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。然而,这次的“柴油荒”之所以引发众议,因为它与政府的一项“善意的举措”——拉闸限电政策有关。

不能说拉闸限电是造成此次“柴油荒”的全部症结所在,但是至少是其幕后推手之一。毕竟为了完成节能减排的“死命令”, 不少地方纷纷对企业拉闸限电是铁打的事实。而企业为了生产,只能求助于柴油发电。于是,“柴油荒”作为节能减排的副产品,轰然席卷了全国。

这难道就是政府的初衷?政府应该知道,如果硬手段限电限产,企业必然采取补救措施。那么当柴油发电成为普遍手段后,柴油需求推高怎么办?带来更大污染怎么办?节能节不了,减排没减成,政府又该如何控制?难道来一个“拉闸限油”?

行政手段失真,市场则失去了资源配置的功

能,从而导致大面积的失衡。这不得不说是我国现行市场体制的一个悲哀。只希望日后,这种无奈而扭曲的行政应急式干预能够少一点,少一点,再少一点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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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EWS·2010

大益而微利的

中俄管道

11月1日,中俄原油管道进入试运行阶段。首批原油于11月2日9时36分从俄罗斯进入中国。

12月20日13时36分,原油顺利输抵大庆末站。由此,中俄原油管道投油全线贯通,实现一次试投运成功。

中俄原油管道是俄罗斯“东西伯利亚——太平洋”石油管道的中国支线,起自俄罗斯远东原油管道斯科沃罗季诺分输站,穿越我国漠河县边境,途经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13个县市区,终点是大庆站,全长999.04公里。2009年4月开始施工,2010年9月竣工。根据中俄两国间协定,该管线自2011年1月1日起,将担负每年1500万吨的供油任务,共持续20年,最高可升至每年输送3000万吨。

管道的谈判始于1994年,其间波折不断。直到2009年2月,中俄双方正式签署相关协议。中国将分别向俄罗斯石油公司和石油管道运输公司提供150亿美元和100亿美元的贷款,换取20年内从俄罗斯进口3亿吨石油的合同。

点评 在历时15年的谈判之后,我国终于再一次成功地拓宽了原油进口渠道:中俄原油管道协议的达成对改善我国能源供应格局、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供应具有重要的意义。

不过,值得注意的是,作为中俄管道的责任方之一——中石油并没从中获得太多利好。由于这一合作协议仅仅是保证俄罗斯对中国的原油供应量,原油价格将根据交割时的主流市场价格决定,因此,虽然这部分原油可能由中石油的炼油厂进行加工,但经济效益有限,管线之于中石油的意义更多在于扩大规模和市场份额。

无论如何,在我国东北牵来如此油龙,“安全账”的意义明显远远超过了“经济账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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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EWS·2010

中缅管道的

心理安慰

6月5日,中缅油气管道正式开工建设。根据此前签署的协议,中缅原油管道初步设计每年可向国内输送2200万吨原油,相当于每日运输40多万桶;天然气管道年输气120亿立方米。

中缅管道为天然气、石油双线并行。其中,中缅天然气管道缅甸境内段长793公里,中缅原油管道缅甸境内段长771公里,并在缅甸西海岸皎漂配套建设原油码头。两条管道均起于缅甸皎漂市,由云南瑞丽进入中国。

中缅管道总投资25.4亿美元,其中石油管道投资额为15亿美元,天然气管道投资额为10.4亿美元。

点评 对于中缅油气管道的开工建设,业内给了绝对正面的评价,其中最多的一个声音便是其“对确保中国的石油进口安全战略意义重大,困扰中国能源安全的马六甲‘瓶颈’将就此解除”。

诚然,马六甲海峡地区政治复杂,恐怖分子、海盗活动频繁,而中国进口石油的80%都不得不从这个狭窄的咽喉要道通行。中缅原油管道修建好后,部分原油便可绕开此咽喉,直接进入中国西南地区。

然而,硬币有着令人忧心的另一面:缅甸自身的政治环境并不安稳。缅甸是目前少数几个军人执政的国家,境内存在大批与政府对抗了数十年的武装组织,国家政局极不稳定。在这样的环境中,油气管道的正常运营存在相当大的变数。事实上,2009年中缅管道谋划动工之时,已经有西方媒体联手缅甸的流亡组织向中国施压。

因此,中缅管道的建设,只能说中国在油气运输上多了一条选择,有了一个心理安慰,而远未达到“破解了马六甲困局”的地步。若过分夸大它的意义,必将忽视需要面对的问题。

8

NEWS·2010

海外寻油“西顾”

12月5日,美国《华尔街日报》报道称,我国三大石油公司与委内瑞拉签署了6项合作协议,并将对委内瑞拉的投资计划扩大至400亿美元。

其中,中石油签署了胡宁4项目合资经营协议,该项目将由中石油与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合作开发,产能目标将达到2000万吨/年。胡宁4项目区块面积325平方公里,可采储量87亿桶。中委双方将成立合资公司,负责胡宁4项目的运营。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持有该项目60%的权益,而中石油持股40%。

中石化将与委内瑞拉国有石油公司共同开发胡宁1号和8号油田区块,其中每个区块的产能达到1000万吨/年,中石化还将参与建设一座年处理原油能力达1000万吨的炼油厂。

中海油也获准参与Mariscal Sucre天然气项目,该项目将于2012年投产。

点评 三大石油公司同时签署合作协议的事,并不多见,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中委两国的能源合作已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。

事实上,不仅仅在委内瑞拉,中国油企的国际上游资产全球布局已经悄悄发生了倾斜。以往中国油企的海外项目主要集中在中东、中亚等地区,而今年的几宗大型并购或者合作案都集中在大西洋西岸:3月,中海油获取了阿根廷Bridas公司50%的股份,后者掌握拉美地区的多处资产;4月,中石化与巴西签订100亿美元贷款换石油协议,这可能为中石化参与巴西两处深水石油开采项目铺平道路;同样是4月,中石化收购加拿大Syncrude油砂项目9.03%的股权;5月,中化集团也进军巴西……

可以看到,中国油企已试图让自己成长为阿根廷、巴西和委内瑞拉石油市场上的重要角色,这些运作反映了中国油企国际发展战略的转型与实力的提升。毕竟,这些地区以往是国际石油巨头的禁脔,中国油企无法涉足或者只能在西非地区“遥望”。此番强势“西顾”,实属不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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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EWS·2010

油企抢滩新能源

2月,中石化北京石油分公司与首科集团共同投资5000万元,成立北京中石化首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。根据规划,2009年至2012年北京将实现5000辆新能源车的应用规模,首科新能源将承担保障未来能源供应。中石化总经理王天普表示,除了电动汽车充电站外,该公司发展新能源还有其它途径,如燃料乙醇、生物柴油、生物化工以及煤化工等。

几乎与中石化同步,中石油集团也在2月提出了首个新能源发展规划,并把生物质能和煤层气列为发展重点。该集团在3月底又提出了具体目标:2010年新能源生产能力将达到125万吨/年(油当量),在2015年,将达到600万吨/年(油当量)。

自此,两大石油公司正式全面“拥抱”新能源。

点评 “坐在油桶上玩新能源”不是一件新鲜事儿,早在2006年,中海油便成立了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,主攻煤基清洁能源、风能和动力电池,走在了两位“老大哥”的前面。而随着中石油、中石化的加入,新能源战场俨然多了两位重量级选手。

传统石油企业抢滩新能源,很大程度上源自石油储量减少的压力。假如石油永世开发不竭,估计没有石油企业会花那么大的心思“另起炉灶”。正是在石油开采越来越难的威胁之下,石油企业布下新能源这招棋,以图未来成长空间。

事实上,石油企业发展新能源业务的确具备众多的发展优势。比如说一般中小型新能源公司难以比拟的政府关系资源、对看好的项目能够投巨资进行开发或直接并购的“不差钱”实力以及庞大的下游市场网络等等。这些因素都将使得石油企业在新能源业务的发展上,能以最快的速度占领制高点。

不过,尽管占据众多的优势,石油企业面对那么多的新能源项目,有所为有所不为才是一种正确的决策。毕竟目前新能源行业整体上还处于探索阶段,盲目跟风将会得不偿失,像壳牌就曾经为它“花里胡哨”的新能源产业赔钱买了一回大单。

10

NEWS·2010

海工装备后来居“下”

3月1日,中国首次自主设计、建造,全球最先进第六代3000米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“海洋石油981”,经过10个月船坞搭载总装,在外高桥造船公司顺利出坞,成为中国深水海工新的里程碑。

该平台设计自重30670吨,长度为114米,宽度为79米,面积比一个标准足球场还大;从船底到钻井架顶高度为130米,相当于40多层的高楼;电缆总长度800多公里,相当于围绕北京四环路跑10圈。平台总造价近60亿元,具有勘探、钻井、完井与修井作业等多种功能,最大作业水深3000米,钻井深度可达10000米。

另外,该平台可在中国南海、东南亚、西非等深水海域作业,设计使用寿命30年,平台的详细设计和建造均在国内进行,中国海油拥有其知识产权。

点评 “海洋石油981”之所以吸引关注,除了它填补了我国在深水装备领域的空白之外,还有一个很大的原因是:我国海工装备实在是“憋屈”太久了!

有这样一组数据:每一艘中国制造的自升式钻井平台国产化率只有24%,中国企业只能得到全部利润的30%。长久以来,我国海工装备制造业的切入点都集中在低附加值的制造环节(该环节尚且与韩国、新加坡等亚洲制造强国有较大差距),这使得我国企业在利润流失的同时,发展上也处处受到掣肘。即便是此番光鲜登场的“海洋石油981”,初步设计仍然是由国外完成的,并没能实现真正的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设计与建造。

不过,我们还是应该从它身上看到中国海工装备制造业的进步,或者说,希望。有人将海工装备制造业的竞争格局总结为八个字:欧美设计,亚洲制造——从欧美到亚洲,不同的产业发展模式,也决定了一个国家在产业链的位置。我国在这一产业链上,何时才能转“下”为“上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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